富人的苦日子要来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期发布了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 

这个新规的信息量非常大,对于中产阶级和富人来说值得重视。

总结这个新规,主要内容就是离岸信托也要交税,并且倒查到2023年。就算之前设立的信托,现在去办移民,需要清完税才能走。而如果你已经拿了外国护照或永居,只要一部分收益来源于国内也需要征税…

这可能代表一个方向,未来弃籍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应该也在路上。

今天我们这里不谈受众较小的离岸信托,而是谈一个新规条目的模糊解释。

在这个新规中的第十一条,说了这样一句: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仍可能被判定为中国的有住所居民个人。 

我们在往期内容《境外收入,开始严查》中说过,税法解读和执行的主动权全都在官方手里,一句话来说就是:只要你拥有中国户籍且未注销,即便长期在海外生活,在法律定义上通常仍会被认定为中国的税务居民,理论上在任何地方赚的钱都要向中国交税。

虽然税法也有这样的一句话:在境内没有住所,居住不满183天的,是非居民个人,只有在境内所得交个税。但税法对“住所”的定义宽泛且模糊,这个住所不是指房产,而是一个法律判定 - 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默认判定只要你拥有中国户籍,税务机关在行政管理上通常默认你在中国“有住所”。

回到现在,这个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的第十一条的文字本身写得非常宽泛,可以说是整个文件中最例外的一条,因为这条内容的开头没有写:“在适用本公告离岸信托规定时……”这类前置语,而是直接说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判定为有住所居民个人”。因此,这相当于在进一步解释什么是税务居民定义中的“有住所”。

但是让人头疼的地方又在于,十一条说的是“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这句话怎么定义又留了非常大的模糊空间。

主要是多少?50%以上?还是10%?是考察增量资产还是存量资产?以及这个主要经济利益来源是现在还是过去?如果不说清楚,这个解释就可以因人而异。

假设一个富人在国内有一套价值比较高的房子,但早就不在中国赚钱,人也走了,而且已经换了国籍,那么也可以说他的“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

又或者一个富人已经更换国籍,而且在中国没有任何资产和收入了,但职业生涯大部分钱是在中国赚的,这算不算“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

这是和其他全球征税国家规则的最本质差异,因为他们不留模糊地带,全球交税和申报的规则都非常清楚,这就给合理避税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但如果定义模糊,你无法合规地避税,任何避税手段都可以在事后被定义为逃税。

合理且清晰的规则应当是“年内超过百分之多少的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

未来,中国人仅仅改变国籍、或取得海外永居,但家庭、企业控制权、主要的甚至一部分的资产和收入仍在中国的话,那么也算是中国税务居民。这会不会让富裕阶层主动停止在中国创造财富,并且出售资产,值得观察。毕竟因为现在赚钱本来就难,相比有限的经营收入,过往存量资产更大更重要,富裕阶层会尽力避免自己符合“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定义。

很多打着正能量旗号的人对于那些针对富人特别是海外身份富人的措施特别开心,因为他们仇富,自身能力也比较低,只能拿立场和正能量给自己找补,看到这些富人倒霉他们心里爽到飞起。

但未来包括他们在内,广大中低收入者恐怕高兴不起来。对富人而言,被税被罚并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无非是账户上的数字有了变化,但如果富人真的摆烂,需要就业的普通人面对的是生计问题…到时候他们就会明白,平时以为是老板在剥削自己,但真相是没了老板他们一文不值。

我们再结合携程最近一次被罚51亿的事一起看,我们会有更多感悟,除了税务合规的执行会越来越严外,未来非税收入的增长也会成为一个重要渠道。

这次携程受到的罚款比例是公司去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7.5%,这是中国反垄断领域迄今为止开出的最高比例罚款,远超此前另外两家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4%)和美团(3%),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也是阿里巴巴和美团案中未曾出现的处罚方式。

说白了,我们看到的这所有事的根源都是楼市下行。

中国土地出让收入在2021年曾达到8.7万亿元的历史峰值,2025年4.15万亿,相比四年前减少4.55万亿元,这个减少量相当于中国全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近三倍,而与此同时,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的地方预算比四年前还有显著增长,各项公共开支无法缩减,自然需要其他收入进行补充,而要补充,当然是先从最富裕的群体开始。中国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年收入前1%的人,申报缴纳的个税大体占个税总量的50%以上,而年收入居前10%的个人,申报缴纳的个税占90%左右。

作为普通人,应当知足常乐,预期应该降下来,未来我们会看到做一个不差钱的普通人比做一个当大官发大财的人要舒服很多。

对于富裕阶层而言,下一步不再赚钱并不是什么坏事,甚至可能已经是预期之中的事,关键在于要确保人身自由 + 守住过去赚到的钱,能做到这两点就是幸运者了。

最后,我想说一些个人观点和愿景。

中国人勤劳又聪明,只要给企业家多给一些空间,他们的智慧就能创造更多巨大的财富和就业机会;而中国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勤劳也对得起更好的保障,只要给中低收入者多一些社会福利托底,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绝不会让他们成为懒汉,还能空前推动消费增长...中国依然是一个人均可支配收入很低的发展中国家,依然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同时托举富人和中低收入者,中国经济的蛋糕一定还能越做越大。


很多人看到离岸信托,会觉得这和自己关系不大。其实资产规模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从近两年的趋势来看,只开一个海外账户,或者只取得一个海外身份,都不等于完成了跨境规划。只要涉及境外投资,就需要提前考虑账户由谁持有、资金来源和路径能不能说明、境外收益如何申报,以及自己的税务居民身份是否清晰。

像新加坡、马来西亚、巴拿马等国家,在身份政策、营商环境、资产配置和税收制度方面各有特点。但选择哪个国家,不能只看税率高低或开户是否方便,更要看它能不能与个人的收入来源、居住计划和资产安排真正衔接起来。

如果你已经持有境外资产,或者未来有海外身份、跨境经营和资产配置需求,可以扫码做一次整体评估,看看目前的安排还缺少哪些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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