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定音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正式驳回了川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对等关税”,至此,依据IEEPA征收的所有关税都是违法的并停止。 一、回顾与总结 我们在去年9月的主题往期主题: 影响美国国运的两件事 已经明确展望过观点 : 这个案子下一步打到最高法院,川普的胜率明显低于50%。 因此这个结果不让我感到意外,真正让我觉得意外的居然是还有3个大法官支持对等关税,因为这个案子的法律逻辑与是非是非常清晰的,几乎没有可以辩驳的空间。 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 、大法官索托马约尔、卡根、杰克逊 ,以及两位保守派大法官戈萨奇和巴雷特都支持驳回; 而支持川普关税的三位法官是卡瓦诺、托马斯和阿利托。 我们在往期主题分享过美国法律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简称MQD)。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说, 如果行政部门依据一个宽泛的、模棱两可的法规,采取了一项对经济或政治产生重大影响的行动,法院会要求国会有明确的授权表述,否则就不会支持行政部门的行为。 MQD限制行政机构在没有明确国会授权下制定重大政策 - 而川普引用的IEEPA并未明确授权总统对所有进口商品征税,这显然已触及MQD的核心逻辑。 果然,这一次最高法院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给出以下总结: 一是缺乏明确授权,法院指出1977年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虽赋予总统在紧急状态下“调节进口”的权力,但并未明确授予“征收关税”的权力; 二是MQD,多数派大法官(尤其是戈萨奇和巴雷特)强调,征收覆盖全球、金额巨大的关税属于具有重大经济和政治影响的事务,除非国会有极其清晰、明确的法律授权,否则行政部门不得擅自解读;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重申,征税(包括关税)和调节对外贸易的权力核心属于国会,总统不能通过宣布“紧急状态”来无限度地攫取这一权力。 二、替代选项 川普之前的推出的关税有两大类引用了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 :对等关税与芬太尼关税。前者包括对全球所有国家征收的10%基础关税(对中国为34%),后者是对加拿大、墨西哥、中国征收25%的关税。 短期内,虽然川普不再能使用IEEPA来加征关税,但他可以引用其他法律来作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