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重要的判决
2026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就"川普诉芭芭拉案"(Trump v. Barbara)作出裁决,以6比3的结果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阻止川普政府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令生效。 这个案子的背景是川普在2025年1月重返白宫第一天就签署行政令,规定父母均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新生儿不能自动获得公民身份,该行政令在美国多地引发诉讼,多名联邦地区法官禁止该行政令生效,因此这项行政令从未在美国任何地方正式生效,最终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最终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执笔多数意见,援引1898年"美国诉黄金德案"的先例,认定宪法保障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儿童拥有公民权的长期原则。判决书写道, 公民身份始终是自由参与美国政治共同体的根本权利,第14修正案的制定者将这项保障扩展到这片土地上每一位生而自由的人,如今法院依然信守这项承诺。 今天我们就聊聊美国出生公民权,历史上的判例以及宪法的意义。 一、宪法与判例 这一案件源于2025年1月20日,川普在第二任期第一天签署的行政令行政令范围包括:非法移民的子女,以及以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身份合法但临时居留的移民所生子女。 在该案4月的辩论日,川普亲自出席旁听,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出席最高法院口头辩论的在任总统,但中途离场。因为当时现场的形势对其非常不利,大法官普遍对政府立场表达质疑。 根本原因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的人,且受其管辖者,均为美国公民。" 该修正案于内战后的1868年通过,目的是推翻1857年德雷德·斯科特案——那个判决认定黑人无论是否自由,都无法成为美国公民。 被大法官密集引述的历史判例就是1898年 “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黄金德(Wong Kim Ark)是一位出生于旧金山、父母均为中国移民的年轻人。依当时美国法律,其父母终身无法取得美国公民身份。1895年,他赴中国短暂探亲后返美,却在旧金山被海关官员拒绝入境、予以拘押。这一事件发生于反华势力多年游说的背景之下——这些势力主张,华人移民的子女"在出生的那一刻起便隶属于外国政权",因此不受第十四修正案保护。这场19世纪试图重新诠释第十四修正案以排除移民子女的努力,最终以失败告终。 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