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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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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菲特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公开交易的股票总价值占该国GDP比例的金融指标,计算方式是将一个国家的股票总市值与其GDP值相除。  巴菲特认为,若这一指标小于50%,代表股市被严重低估;  位于75%至90%之间代表估值较为合理;  超过115%则是被严重高估,如果当该指标接近200%时买入,那就相当于在玩火。  针对美国市场的计算,分母自然是美国GDP,而分子往往被定为Wilshire 5000。但是在过去十年甚至更长时间,这一指标在绝大多数区间内都高于115%,可是市场不仅没有崩溃,反而持续向上,这是为什么呢? 关于巴菲特指标,今天在美股市场上的引用者没有考察时代背景,因为当下全球经济和美国市场特征已经发生显著变化,而且巴菲特本人近些年也不再提及和践行这个理论,因为它已经失效了。  例如巴菲特开始大举建仓苹果时(2016),上述比值也高达120%,但苹果却成为伯克希尔最成功的投资,短短几年时间就超过可口可乐,成为巴菲特赚钱最多的公司。  巴菲特曾经的指标之所以在今天失效,有两个原因: (1)经济全球化, (2)新产业蚕食存量经济份额。 先看经济全球化, 美国越来越多公司营收来自全球而不仅仅来自美国 ,以苹果为例,从供给端的产业链到需求端的全体消费者,它早就已经跳出美国国内的限制。 其他美股巨头也类似:基于英伟达芯片的数据中心遍布全球、谷歌和脸书收取全球商户的广告费、微软收获全球用户的软件和云计算费用、亚马逊承载着大量中国工厂和外贸商的订单;Visa和万事达在全世界几乎每一笔信用卡消费中抽取手续费、沃尔玛和Costco在世界越来越多城市开设分店,在这样的情况下,拿市值和美国GDP做比值就变得越来越没有意义。 新产业蚕食存量经济份额也推升了权益类资产市值,即使拿头部企业市值和世界GDP做比值也没有意义。 因为当今美国头部公司扩张的动力不仅是世界经济增长,更在于在世界经济中瓜分更大的份额,取代传统行业 ,过去十年新经济占比不断提升,比如过去广告商都在地方的报纸上打广告,现在几乎全走谷歌脸书,过去每家公司自己要买服务器,现在直接走云服务,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最终这些营收就从传统行业非上市公司集中到科技行业上去了 ,未来即使全球GDP增长放缓,但新经济所占据的GDP比重还会不断提升,这就决定了未来他们...

升值还是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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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到一个说法,大体意思是人民币利率只有1%,美元利率4%,但人民币兑美元却不断升值,说这是一个不合理的怪象。 但这个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较早关注我的朋友应该很熟悉我关于人民币的观点,那就是虽然不看好人民币计价的资产价格(特别是房价),但看好人民币本身的购买力和信用,不认同所谓保房价和保汇率的错误说法,而且主张如果不是要用美元消费或投资,那么也没必要换美元... 因为人民币不仅购买力强,而且有贸易顺差支撑的 - 中国每年通过物美价廉的商品赚取大量外汇,外贸商结汇卖出美元并买入人民币,形成了人民币长期买盘。 说得更直接一些,是中国人物美价廉的劳动力在为人民币背书。 人民币的低利率和强汇率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日本的历史就和现在中国很相似。 1991年-1995年,日本泡沫经济已经正式破裂,日本经济增长放缓,日元利率(参考十年期日债收益率)大幅下降,与美债的利率差也明显扩大,但日元汇率却从1美元换161日元,大幅走强到1美元换84日元。 驱动日元走强的因素是日本出口竞争力,泡沫经济的破裂没有伤到日本的出口能力,日本的贸易顺差从1990年的大约520亿美元大幅增长到1994-1995的1200亿美元。 这和中国这几年的情况非常类似,虽然房价大幅下跌,宏观经济走弱利率也不断下探,但是贸易顺差大幅增长,人民币表现稳定甚至强势。 另外,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这会让人民币无论是升值还是贬值幅度都相对当年日元更小。 那么日本会给未来人民币可能得贬值做出参考和预测吗?可以。 1991年后的日元升值,一路在波动中走强,直到2011-2012年见顶。而日本恰好2011开始录得明显逆差,这些年逆差年份甚至远多于顺差年份,所以我们看到最近几年日本无风险利率明显上升,但日元还是比较弱,这不是巧合(下图为GPT整理的日本贸易数据)。 日本顺差不再的根本原因有三点: (1)是产业和资产海外化 ,比如美国的日本工厂,赚美元后在当地投资美元,只有少部分收入形成对日元的买盘汇回日本; (2)是能源价格上涨 ,日本这些年的出口其实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在明显增长,但进口增长速度更快,这导致逆差出现; (3)是一部分产业优势确实被竞争者赶上 ,例如家电和半导体被周边国家赶上甚至超越。 中国未来会出现这三个情况吗?长期有可能,但中短期内看不到。 我们现在的模式几乎就是针对性地把中国做成一个世界工厂、...

一个重要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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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就"川普诉芭芭拉案"(Trump v. Barbara)作出裁决,以6比3的结果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阻止川普政府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令生效。 这个案子的背景是川普在2025年1月重返白宫第一天就签署行政令,规定父母均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新生儿不能自动获得公民身份,该行政令在美国多地引发诉讼,多名联邦地区法官禁止该行政令生效,因此这项行政令从未在美国任何地方正式生效,最终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最终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执笔多数意见,援引1898年"美国诉黄金德案"的先例,认定宪法保障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儿童拥有公民权的长期原则。判决书写道, 公民身份始终是自由参与美国政治共同体的根本权利,第14修正案的制定者将这项保障扩展到这片土地上每一位生而自由的人,如今法院依然信守这项承诺。 今天我们就聊聊美国出生公民权,历史上的判例以及宪法的意义。 一、宪法与判例 这一案件源于2025年1月20日,川普在第二任期第一天签署的行政令行政令范围包括:非法移民的子女,以及以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身份合法但临时居留的移民所生子女。 在该案4月的辩论日,川普亲自出席旁听,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出席最高法院口头辩论的在任总统,但中途离场。因为当时现场的形势对其非常不利,大法官普遍对政府立场表达质疑。 根本原因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的人,且受其管辖者,均为美国公民。" 该修正案于内战后的1868年通过,目的是推翻1857年德雷德·斯科特案——那个判决认定黑人无论是否自由,都无法成为美国公民。 被大法官密集引述的历史判例就是1898年 “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黄金德(Wong Kim Ark)是一位出生于旧金山、父母均为中国移民的年轻人。依当时美国法律,其父母终身无法取得美国公民身份。1895年,他赴中国短暂探亲后返美,却在旧金山被海关官员拒绝入境、予以拘押。这一事件发生于反华势力多年游说的背景之下——这些势力主张,华人移民的子女"在出生的那一刻起便隶属于外国政权",因此不受第十四修正案保护。这场19世纪试图重新诠释第十四修正案以排除移民子女的努力,最终以失败告终。 1898...